企業名稱:廣州皓鑫財務代理有限公司
聯系人:趙小姐
電話:020-87247025
手機:15018452126
手機:15820295287
郵箱:372617607@qq.com
郵箱:794122548@qq.com
網址:www.pawebmail.com
地址:廣州市白云區沙太北路213號捷鋒大廈8樓808房
開辦費,是指企業被批準籌建之日起,到開始生產經營之日止的期間(即籌建期間)內發生的費用支出。
新《企業會計準則》下開辦費的會計處理 【廣州代理記賬】皓鑫財務
《企業會計準則———應用指南》附錄(財會〔2006〕18號)在“管理費用”科目的核算內容中,明確了開辦費在“管理費用”科目核算。企業在籌建期間內發生的開辦費,包括人員工資、辦公費、培訓費、差旅費、印刷費、注冊登記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成本的借款費用等。在實際發生時,借記本科目(開辦費),貸記“銀行存款”等科目。
新《企業會計準則》改變了過去將開辦費作為資產處理的作法。開辦費不再是“長期待攤費用”或“遞延資產”,而是直接費用化。新的資產負債表沒有反映“開辦費”的項目,不再披露開辦費信息。開辦費首先在“管理費用”科目核算,然后計入當期損益,不再按照長期資產攤銷處理。
《企業所得稅法》下開辦費的稅務處理 【廣州代理記賬】皓鑫財務
《企業所得稅法》(以下簡稱新稅法)及其實施條例完全沒有關于開辦費稅前扣除的表述,“長期待攤費用”中并沒有包括開辦費,表明對開辦費沒有稅前扣除限制了。
2008年4月25日,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司有關負責人在回答網友提問時答復:“新稅法不再將開辦費列舉為長期費用,與《企業會計準則》及會計制度的處理一致,即企業可以從生產經營當期一次性扣除。” 【廣州代理記賬】皓鑫財務
國家稅務總局《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稅務事項銜接問題的通知》(國稅函〔2009〕98號)第九條規定,新稅法中開(籌)辦費未明確列作長期待攤費用,企業可以在開始經營之日的當年一次性扣除,也可以按照新稅法有關長期待攤費用的處理規定處理,但一經選定,不得改變。企業在新稅法實施以前年度的未攤銷完的開辦費,也可根據上述規定處理。
國家稅務總局《關于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法若干稅收問題的通知》(國稅函〔2010〕79號)第七條規定,企業自開始生產經營的年度,為開始計算企業損益的年度。企業從事生產經營之前進行籌辦活動期間發生籌辦費用支出,不得計算為當期的虧損。
綜上所述,無論是現行《企業會計準則》,還是稅法的規定,都明確了開辦費作為當期損益處理,不能再按照《基本建設會計制度》規定作為待攤投資分攤計入工程成本。企業可以從開始生產經營的當期一次性扣除,也可以按照新稅法有關長期待攤費用的規定處理。